《法律适用意见》将投资者权益变动统一明确为刻度标准,变动标准第十四条进行解释,刻度
本报讯 记者李立娟 为统一投资者权益变动标准,证监资按照“从旧兼从轻”原则执行。确投权益一是变动标准明确投资者权益变动的刻度标准,第十四条涉及的刻度“每增加或者减少5%”“每增加或者减少1%”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证监资新规施行后新发现的确投权益过去违规行为,第十四条的变动标准适用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法律适用意见》),明确新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一方面便于投资者理解,正确理解与适用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收购办法》)第十三条、无需考虑复杂的计算问题;另一方面更能体现上市公司收购的预警意义,由上市公司就因股本变化导致的投资者持股变动进行公告;三是新老划断,明确为触及5%或1%的整数倍;二是明确投资者持股比例被动触及刻度时无需履行披露和限售义务,
《法律适用意见》对《收购办法》第十三条、